Skip to main content

菲律宾商标OA答复/审查意见答复

« 查看全部商标业务

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在审查商标申请后,会在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阶段出具《REGISTRABILITY REPORT》(可注册性报告),即【Office Action (OA)】;《可注册性报告》中会列明需要申请人答复具体问题。

常见的OA答复分为如下几种情况:
形式审查阶段:

删减不规范、重复、类似等商品或服务项目;递交优先权证明;放弃商标中部分组成要素的“专用权”等;

实质审查阶段:

禁止注册的绝对理由、相对理由。

菲律宾的商标审查OA并非都需要进行答辩,诸如保留优先权以及放弃部分商标要素的“专用权”,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答辩的,将视为无优先权以及已放弃部分“专用权”;但,如不进行及时答辩的,该流程将进入8~10月的等待阶段。建议所有OA都应当进行答辩,以促进商标申请的周期缩短。

相关业务:商标申请